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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
省政府办公厅印发
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
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
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
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
和消费品以旧换新
激励众多领域实施设备更新
在工业领域,从2024年7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,每年安排30亿元,对工业领域设备升级、智改数转、绿色低碳、安全生产、微技术改造等项目予以支持、支持省级重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等措施。
在交通领域,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;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,包括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、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等内容。
此外,《措施》还针对农业、建筑、教育、文旅、医疗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,并提出将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,优化“技改贷”、设立“设备更新贷”等。
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
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,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、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.5万元。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,分别给予1万元、0.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,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。
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,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(冰柜)、洗衣机(干衣机)、电视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、家用灶具(集成灶)、吸油烟机、投影仪、饮水机、净饮机、净水器、洗碗机、蒸烤箱、消毒柜、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,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优化地方补贴资金分担比例
《措施》还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,其中,在资金平衡方面,对落实国家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、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、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、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、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措施,需要省级及以下按5%比例配套安排的资金,由省与市(州)按95:5比例分担。
《措施》要求,各地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政策标准,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使用资金,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、偿还地方政府债务、地方“三保”,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等,确保“真金白银”优惠直达消费者。《措施》特别强调,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按本文件执行。国家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原文如下
👇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的通知
川办发〔2024〕37号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4年8月26日
扫码查看原文
监制 | 唐俊
审核 | 赵波
责编 | 苏艺婷 王泓予
来源 |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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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办公厅印发
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
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
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
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
和消费品以旧换新
激励众多领域实施设备更新
在工业领域,从2024年7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,每年安排30亿元,对工业领域设备升级、智改数转、绿色低碳、安全生产、微技术改造等项目予以支持、支持省级重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等措施。
在交通领域,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;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,包括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、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等内容。
此外,《措施》还针对农业、建筑、教育、文旅、医疗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,并提出将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,优化“技改贷”、设立“设备更新贷”等。
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
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,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、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.5万元。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,分别给予1万元、0.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,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。
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,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(冰柜)、洗衣机(干衣机)、电视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、家用灶具(集成灶)、吸油烟机、投影仪、饮水机、净饮机、净水器、洗碗机、蒸烤箱、消毒柜、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,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优化地方补贴资金分担比例
《措施》还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,其中,在资金平衡方面,对落实国家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、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、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、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、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措施,需要省级及以下按5%比例配套安排的资金,由省与市(州)按95:5比例分担。
《措施》要求,各地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政策标准,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使用资金,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、偿还地方政府债务、地方“三保”,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等,确保“真金白银”优惠直达消费者。《措施》特别强调,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按本文件执行。国家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原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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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的通知
川办发〔2024〕37号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4年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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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制 | 唐俊
审核 | 赵波
责编 | 苏艺婷 王泓予
来源 |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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