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机遇
成就川商 繁荣家乡
***本期导读***
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5年版)》
《关于组织申报新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》解读
《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的通知》解读
《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指引》解读
《关于申报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的通知》解读
《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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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工业、制造业
政策类别:法规标准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0日
对口部门:经信厅
政策要点:
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5年版)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内含各类重大技术装备参考技术指标。
详情链接:点击复制原文地址,可在浏览器中打开
适用企业:“17+N”重点产业链
政策类别:申报认定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1日
对口部门:科技厅 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张文、魏锡均,电话:028-86677159,028-86710094。
政策要点:
1.产业类别:人工智能、航空航天、低空经济、深地深海、新能源、绿色建材、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、现代农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。
2.申报要求:牵头建设单位须为在川境内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;近5年承担过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、重点研发项目,或获得过国省级科技奖励,或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转化应用;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地、10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、3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团队,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、财、物管理运行机制。
3.申报程序:按要求填写材料,发送各市(州)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。
详情链接:点击复制原文地址,可在浏览器中打开
适用企业:工业、制造业
政策类别:申报认定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
对口部门:经信厅 装备产业二处 赵旭中 028-86266107(86264841);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潘峰 028-86263867
政策要点:
1.申报流程:企业按属地原则,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规范装订,并按申报程序上报至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局,同时将电子版报纸质资料收集部门;相关资料由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后报送,企业不直接报送。
2.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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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畜牧业
政策类别:产业扶持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4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
政策要点与链接:
1.促进畜牧产能稳定: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肉牛(含牦牛)能繁母牛,按照300元/头的标准给予激励。
2.支持养殖场降本增效: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。
3.强化动物疫病防控: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。
4.扶优培强龙头企业: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,目标为全省从事肉类精深加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5.做优做亮畜牧品牌:培育一批“川字号”畜禽产品区域公共品牌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,鼓励优质畜禽产品申请“天府名品”“天府粮仓”品牌标识授权。
6.大力拓展消费市场:鼓励企业参加“川行天下”市场拓展。
7.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: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不超过2000元/头的基础上,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最高1200元/头。
8.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:推行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养殖设施信息为融资增信的新模式;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、屠宰精深加工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。
详情链接:点击复制原文地址,可在浏览器中打开
适用企业:农机装备设计制造
政策类别:产业扶持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1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 胡彦均,028-85505352;马冬吉,028-85500959;财政厅 王成韬,028-86653470
政策要点:
1.申报主体:由生产企业、科研单位、推广机构、应用主体组成的联合体,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,并应设立1个牵头单位。生产企业原则上是具有较强装备制造能力的规模以上企业。企业应匹配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实施。2024年底,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
2.申报程序: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《任务清单》相关要求,细化目标任务、技术参数和时间节点等内容,参照模板编制项目申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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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:生猪养殖与屠宰
政策类别:法规标准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
政策要点:
《管理办法》共四章二十一条。
第一章“总则”。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定义和设置要求进行了明确。
第二章“设立条件”。主要对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市(州)提出了规划要求,细化了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满足的条件。
第三章“设立程序”。主要规定了在申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。明确了变更、重新核发证书的情形,以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有序退出情形。
第四章“监督管理”。主要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,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硬件条件、设备设施等方面可较正常畜禽屠宰厂(场)略低,但在日常管理方面应当一致,从而保障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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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本期导读***
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5年版)》
《关于组织申报新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》解读
《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的通知》解读
《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指引》解读
《关于申报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的通知》解读
《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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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工业、制造业
政策类别:法规标准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0日
对口部门:经信厅
政策要点:
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5年版)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内含各类重大技术装备参考技术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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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“17+N”重点产业链
政策类别:申报认定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1日
对口部门:科技厅 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张文、魏锡均,电话:028-86677159,028-86710094。
政策要点:
1.产业类别:人工智能、航空航天、低空经济、深地深海、新能源、绿色建材、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、现代农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。
2.申报要求:牵头建设单位须为在川境内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;近5年承担过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、重点研发项目,或获得过国省级科技奖励,或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转化应用;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地、10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、3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团队,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、财、物管理运行机制。
3.申报程序:按要求填写材料,发送各市(州)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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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工业、制造业
政策类别:申报认定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
对口部门:经信厅 装备产业二处 赵旭中 028-86266107(86264841);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潘峰 028-86263867
政策要点:
1.申报流程:企业按属地原则,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规范装订,并按申报程序上报至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局,同时将电子版报纸质资料收集部门;相关资料由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后报送,企业不直接报送。
2.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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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畜牧业
政策类别:产业扶持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4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
政策要点与链接:
1.促进畜牧产能稳定: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肉牛(含牦牛)能繁母牛,按照300元/头的标准给予激励。
2.支持养殖场降本增效: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。
3.强化动物疫病防控: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。
4.扶优培强龙头企业: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,目标为全省从事肉类精深加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5.做优做亮畜牧品牌:培育一批“川字号”畜禽产品区域公共品牌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,鼓励优质畜禽产品申请“天府名品”“天府粮仓”品牌标识授权。
6.大力拓展消费市场:鼓励企业参加“川行天下”市场拓展。
7.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: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不超过2000元/头的基础上,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最高1200元/头。
8.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:推行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养殖设施信息为融资增信的新模式;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、屠宰精深加工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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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企业:农机装备设计制造
政策类别:产业扶持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1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 胡彦均,028-85505352;马冬吉,028-85500959;财政厅 王成韬,028-86653470
政策要点:
1.申报主体:由生产企业、科研单位、推广机构、应用主体组成的联合体,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,并应设立1个牵头单位。生产企业原则上是具有较强装备制造能力的规模以上企业。企业应匹配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实施。2024年底,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
2.申报程序: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《任务清单》相关要求,细化目标任务、技术参数和时间节点等内容,参照模板编制项目申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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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:生猪养殖与屠宰
政策类别:法规标准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
对口部门:农业农村厅
政策要点:
《管理办法》共四章二十一条。
第一章“总则”。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定义和设置要求进行了明确。
第二章“设立条件”。主要对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市(州)提出了规划要求,细化了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满足的条件。
第三章“设立程序”。主要规定了在申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。明确了变更、重新核发证书的情形,以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有序退出情形。
第四章“监督管理”。主要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,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硬件条件、设备设施等方面可较正常畜禽屠宰厂(场)略低,但在日常管理方面应当一致,从而保障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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